Thursday, September 28, 2006

女之耽兮,不可说也

今天读诗歌经"氓"。这是一首弃妇诗。在丈夫"二三其德",将她抛弃之后,她悲愤的说:

于嗟女兮,无与士耽
士之耽兮,犹可说也
女之耽兮,不可说也

耽,这里读chen2.指的是"沉溺于快乐",迷恋一个人。 说,这里读tuo1, 指的是解脱。 所以意思是,女孩儿呀,千万不要迷惑于男人。男人恋上女子,很容易就解脱。女子恋上男人,就很难解脱了。

虽然不一定这么绝对,但是我确实觉得这有一定道理。女生更容易痴心,男生更容易变心。所以这个"耽"呀,可千万不能随意,虽然有时"耽"的感觉也满好的。但是发现不行之后,就不要"耽"了。而是象"氓"这个女子说的: "反是不思,亦已焉哉",过去的事情不再去想,算了吧,不必留恋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xj, 你的解释真有意思 :-)

summersmile said...

这首真是言简意赅呀。

太阳之下无新鲜事。什么道理都让古人给说尽了哈。不过还是很喜欢看你的解说,很有意思。